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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请2013年“雏鹰企业”、“青蓝企业”贷款贴息资助的通知

2013-10-22

各区、县(市)、经开区、钱开区科技局,各有关单位:

    为进一步发挥财政科技经费的引导作用,拓宽科技企业融资渠道,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,根据《关于开展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(雏鹰计划)的实施意见》(杭政办〔20104号)、《关于印发鼓励和扶持高校教师(专家)团队式创业(青蓝计划)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杭政办函〔2011149号),经研究,决定开展2013年雏鹰企业、青蓝企业贷款贴息资助申请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   一、申请条件

    1.列入我市“雏鹰计划”、“青蓝计划”企业。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被淘汰的雏鹰企业不纳入申请范围。

    2.申请企业已获得银行贷款,且已发生利息。

    二、享受贴息时间段

    企业于2012621-2013年6月20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。

    三、资助标准

    2013年可用财政专项预算经费额度内,按照不超过实际贷款额银行基准利息的50%给予贴息补助,每家企业可享受贴息的最高贷款金额为2000万元;资助资金由市和区、县(市)共同承担,对区属(不含萧山、余杭区)企业,市财政按照贴息资助总额的50%予以资助;对萧山、余杭区及各县(市)属企业,市财政按照贴息资助总额的25%予以资助。

    四、申请材料

    1.2013年雏鹰企业和青蓝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(附件1);

    2.贷款贴息情况表(附件2);

    3.承诺函(附件3);

    4.2012年度企业财务报表、20136月企业财务报表;

    5.贷款合同、银行借款借据、还款凭证、支付利息凭证。

    以上纸质材料一式3份。

    五、申报和受理

    1.申报要求。企业申请材料经所在区、县(市)科技局、财政局签署推荐和承诺配套意见,并盖章后上报至受理部门。

    2.受理部门:杭州市创业投资服务中心(滨江区江南大道 3850号创新大厦19楼)。

    3.受理截止时间:20131031

    六、联系方式

    1.市创业投资服务中心   任毓申  电话:87110700

    2.市科委高新处   洪立斌  刘海琳  电话:87060184

 

 

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

20131021日    

关于征询《浙江省50万亩虾鳖产业提质增效转化工程实施方案》意见建议和征集转化项目的通知 关于公布2013年“雏鹰计划”企业绩效考核情况的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