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申请2013年“雏鹰企业”、“青蓝企业”贷款贴息资助的通知 2013-10-22 各区、县(市)、经开区、钱开区科技局,各有关单位: 为进一步发挥财政科技经费的引导作用,拓宽科技企业融资渠道,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,根据《关于开展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(雏鹰计划)的实施意见》(杭政办〔2010〕4号)、《关于印发鼓励和扶持高校教师(专家)团队式创业(青蓝计划)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杭政办函〔2011〕149号),经研究,决定开展2013年雏鹰企业、青蓝企业贷款贴息资助申请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申请条件 1.列入我市“雏鹰计划”、“青蓝计划”企业。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被淘汰的雏鹰企业不纳入申请范围。 2.申请企业已获得银行贷款,且已发生利息。 二、享受贴息时间段 企业于 三、资助标准 在2013年可用财政专项预算经费额度内,按照不超过实际贷款额银行基准利息的50%给予贴息补助,每家企业可享受贴息的最高贷款金额为2000万元;资助资金由市和区、县(市)共同承担,对区属(不含萧山、余杭区)企业,市财政按照贴息资助总额的50%予以资助;对萧山、余杭区及各县(市)属企业,市财政按照贴息资助总额的25%予以资助。 四、申请材料 1.2013年雏鹰企业和青蓝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(附件1); 2.贷款贴息情况表(附件2); 3.承诺函(附件3); 4.2012年度企业财务报表、2013年6月企业财务报表; 5.贷款合同、银行借款借据、还款凭证、支付利息凭证。 以上纸质材料一式3份。 五、申报和受理 1.申报要求。企业申请材料经所在区、县(市)科技局、财政局签署推荐和承诺配套意见,并盖章后上报至受理部门。 2.受理部门:杭州市创业投资服务中心(滨江区江南大道 3850号创新大厦19楼)。 3.受理截止时间: 六、联系方式 1.市创业投资服务中心 任毓申 电话:87110700 2.市科委高新处 洪立斌 刘海琳 电话:87060184
附件:
1.2013年雏鹰企业和青蓝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 2.贷款贴息情况表 3.承诺函
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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