集团文化
当前位置 : 首页 > 集团文化
集团文化

关于开展2013年杭州市引进大院名校共建科技创新载体认定工作的通知

2013-9-29

杭科计〔2013175

各区、县(市)科技局,经开区经发局,各有关单位:

    根据《杭州市工业和科技统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和《杭州市引进大院名校共建科技创新载体认定管理细则》(杭科合〔200931 杭财教〔2009140号)的要求,决定开展2013年度杭州市引进大院名校共建科技创新载体(简称:创新载体)的认定工作。现将有关申请认定事项通知如下:

 一、申请认定的创新载体应是启动建设一年以上(在2012630日前与合作的大院名校签约),运行良好独立注册的研发机构实体。

    二、申请认定的创新载体须符合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,重点支持推进我市“十大产业”发展的创新载体。

   三、申报要求

    本次申请市创新载体采取网上和书面资料报送相结合的申报方式。

1、网上申报。登录杭州科技政务网http://www.hzst.gov.cn进入“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”(首次申报单位需先注册、并经当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申报),进行申请认定申报。

2、书面报送。申请认定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后,将认定申请表、申请附表(网上打印)、承诺书(网上下载)一式六份和载体所要求提交的附件材料一式二份(装订成册),经各有关主管部门初审后统一报送;市属单位直接报送。

3、各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。

    四、申报单位须提供下列材料

    1、市内共建单位与省外合作大院名校的共建协议书;

    2、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(非企业法人证书)复印件,股东及注册资金构成等有关材料及证明;

3、参与创新载体工作引进的博士、副高职称以上高级技术人才的学位或职称证明材料复印件;

4、创新载体财务报表(上年度和上月份),共建企业上年度负债表与损益表等;

5、创新载体累计实际投入证明材料;

6、其它相关证明材料。

五、初审和推荐要求
   
各有关主管部门根据申报要求,加强对申请单位的指导,并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和推荐工作。初审通过后,完成网上审核(申报递交后,不再返还重报),并在纸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。

    六、受理截止日期
   
各申请单位申报截止日期:20131010;各有关主管部门推荐报送截止日期: 2013年10月16

    根据“市阳光办”要求,凡超过申报和推荐报送截止日期的单位和地区(部门)将不予受理。

七、受理部门及联系人

1、申请认定材料报杭州市科技项目管理办公室(杭州市惠兴路2号,杭州科技大厦603室)
   
联系人:沈吉英、蔡康    联系电话:8702545287061059

    2、业务咨询电话

    联系人:任容          联系电话:87060951
 
    邮箱:rr@hznet.com.cn  

    市科委监察室电话:87911139

附件:

12013年杭州市引进大院名校共建科技创新载体认定申请表

2杭州市引进大院名校共建科技创新载体认定申请附表

3创新载体基本情况汇总表
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3年9月24
关于举办第一期创新创业大讲堂的通知 关于举办首次“创新创业诊所”活动的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