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13年杭州市引进大院名校共建科技创新载体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3-9-29 杭科计〔2013〕175号 各区、县(市)科技局,经开区经发局,各有关单位: 根据《杭州市工业和科技统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和《杭州市引进大院名校共建科技创新载体认定管理细则》(杭科合〔2009〕31号 杭财教〔2009〕140号)的要求,决定开展2013年度杭州市引进大院名校共建科技创新载体(简称:创新载体)的认定工作。现将有关申请认定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申请认定的创新载体应是启动建设一年以上(在 二、申请认定的创新载体须符合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,重点支持推进我市“十大产业”发展的创新载体。 三、申报要求 本次申请市创新载体采取网上和书面资料报送相结合的申报方式。 1、网上申报。登录杭州科技政务网(http://www.hzst.gov.cn)进入“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”(首次申报单位需先注册、并经当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申报),进行申请认定申报。 2、书面报送。申请认定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后,将认定申请表、申请附表(网上打印)、承诺书(网上下载)一式六份和载体所要求提交的附件材料一式二份(装订成册),经各有关主管部门初审后统一报送;市属单位直接报送。 3、各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。 四、申报单位须提供下列材料 1、市内共建单位与省外合作大院名校的共建协议书; 2、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(非企业法人证书)复印件,股东及注册资金构成等有关材料及证明; 3、参与创新载体工作引进的博士、副高职称以上高级技术人才的学位或职称证明材料复印件; 4、创新载体财务报表(上年度和上月份),共建企业上年度负债表与损益表等; 5、创新载体累计实际投入证明材料; 6、其它相关证明材料。 五、初审和推荐要求 六、受理截止日期 根据“市阳光办”要求,凡超过申报和推荐报送截止日期的单位和地区(部门)将不予受理。 七、受理部门及联系人 1、申请认定材料报杭州市科技项目管理办公室(杭州市惠兴路2号,杭州科技大厦603室) 2、业务咨询电话 市科委监察室电话:87911139 附件: 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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